4月17日~30日和4月29日~5月13日,省教育考试院对参加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以及经有关高校测试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的名单,分两批进行公示,我市共有77名考生上榜。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经过公示的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填报志愿。
《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生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包括原先既报名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又报名参加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如分别填报多所高校,则所有高校志愿均无效。在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已填报自主选拔或艺术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仍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高考总分达到有关高校在我省同批控制分数线,且已先期填报志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的要求,在提前批录取最后一天先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原先确定公布的录取标准决定是否录取。一旦被录取,其他高校不再录取;对不录取的考生,试点高校将予以退档,不影响后面各批次投档。
市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已取得有关高校自主选拔或艺术特长生资格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但放弃本次志愿填报的考生,也必须在志愿表中说明放弃志愿的具体理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并由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复核确认。